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根据九江学院《关于构建全员育人体系保障学校平安和谐的意见》、结合我院具体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优秀辅导员考评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辅导员参照执行。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科、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辅导员工作进行量化的考核与评优。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进行。
组 长:张德勤、陈娜
副组长:熊焘
成 员:王洪涛、姚海龙、梅红平、欧阳效卓
第五条日常管理量化考核结果为基础指标,记为基础分;核心考核指标(留级率、英语考级率、计算机考级率、班级获得的荣誉、个人获得的荣誉)记为嘉奖分。其中基础分满分100分,嘉奖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总分=基础分×70%+嘉奖分×30%。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参加考核,但根据就业率评选就业先进班级。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基础指标:满分1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要求与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安全稳定 |
10 |
出现重大事故,如火灾、打架伤人、人身伤亡、触犯法律等;每一起扣5分;一般事故酌情扣1-2分。以学校处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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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费收缴 |
10 |
≤99%酌情扣分,每少1%扣1 分,以财务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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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业率 |
10 |
① 本科:低于80%扣6分,专科:低于75%扣6分, ② 本科:低于85%扣4分,专科:低于80%扣4分, ③ 本科:低于90%扣2分,专科:低于85%扣2分, 一次性就业率以就业办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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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 生 |
10 |
教室和寝室卫生,以学生科检查记录为准,以学生科出据相关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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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班主任例会 |
10 |
① 迟到或早退 每次扣1分 ② 事假 每次扣1分 ③ 旷到 每次扣2分 以学生科考勤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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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 风 |
10 |
① 出现舞弊行为,每起扣2分,由教务科出据相关数据 ② 补考率>6%,每增1%扣0、5分,由教务科出据相关数据 ③ 晚自习情况, 1学生不上晚自习扣0、5分,由团委出据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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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
10 |
① 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未达到学校最低目标值扣5分 ② 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未达到学校最低目标值扣5分 以教务科出据相关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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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晚点名效果和主题班会 |
5 |
① 能认真布置任务3分 ② 能开展讲评活动2分 ③ 敷衍了事或不在晚点名提纲上签字,一次扣2分 ④根据学校要求和本班特点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5次,少一次扣2分 以晚点名报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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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下寝室 |
5 |
① 应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② 重大时间和节假日下寝情况 ③ 每周至少一次,缺一次扣2分 以宿舍值班室登记本签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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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班主任记录本辅导员记录本 |
5 |
① 班级学生基本情况记录,如学生考级情况 ② 班主任例会记录、辅导员例会记录 ③ 工作有记载、有计划、有小结 ④ 与学生谈话有记录 以检查班主任记录本/辅导员记录本记录为准。 |
2分 3分 3分 2分 |
11 |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5 |
① 对布置工作不认真完成扣1分/次 ② 对上级精神传达不到位扣1分/次 ③ 有问题不及处理或处理不当扣2分/次 以学生科检查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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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与学生谈话 |
5 |
① 与学生个别交谈年度覆盖面达到90%以上; ② 每低1%扣0、1分 以检查班主任记录本/辅导员记录本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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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班 风 |
5 |
① 班风差,班委不得力,不团结,纪律散漫扣1-3分,以学生科团委考核为准。 ② 上课出勤率,经常性迟到、旷课扣1-3分,以学生科、教务科、任课教师课堂考勤数据为准。 ③ 班级活动组织不得力,效果差扣1-3分,以学生科团委考核为准。 ④ 班级电脑使用情况,以学生科检查为准,以学生科检查记录为准。 班级学生受处分情况,以学生科统计下达处分决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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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嘉奖指标:满分100分:
14 |
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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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级未出现一例舞弊现象加2分,以教务科数据为准。 2.班级学费欠交率为0的加5分,以财务处数据为准。 3.班级一次性就业率每超过学校目标值2%的加1分,以就业办数据为准。 4.班级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每超过学校目标值1%的加1分,以教务科数据为准。 班级计算机等级考5.试通过率每超过学校目标值1%加1分,以教务科数据为准。 5.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视刊物级别(国家、省、市、校)分别加5、3、2、1分,以团委数据为准。 6.考上研究生,每一名加1分,以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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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现以下工作事故,一律一票否决:
15 |
评优否决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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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评优,以学生科统计为准; 2.班级本年度出现违纪事件不得评优,以学生科统计为准; 3.一次性就业率达不到学校规定的(本科就业率<90%,专科就业率<85%)不得评优,以就业办数据为准; 4.班级学生欠费率的<95%的不得评优,以财务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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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等级及评优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总分60分为合格线。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结果为前30%者,将有资格参加评优评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校、院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的重要依据。每学年评选学院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一次,按年级班级数20%评优并进行奖励,校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学生专职干部在学院优秀班主任中选拔。考核总分为60分以下者将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扣罚班主任津贴100元。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辅导员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辅导员,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凡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辅导员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和参加学校的评奖、评优等。
五、附则
第八条本考核办法由学生科、团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考核办法自2025年2月1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