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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  时间:2022-10-20 10:17:08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2年10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材料学院学生会简介

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就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和九江学院学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院党委、行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一)学生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3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轮值主席制度。按照《材料学院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院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定期向学院相关部门汇报。

宗旨: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活动开展策划及照片的保存工作,做好“学生会年度评议”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学院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

1.举办各种学院专业竞赛活动,提高同学们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

2.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读书月活动等;

3.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4.协助学院做好每学期的技能分加分工作以及各班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学院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并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学生会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报道学生会,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院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院宣传栏;

4.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5.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时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6.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院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朗诵大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院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十佳歌手大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文艺汇演的前期策划和后勤保障;

5.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6.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负责举办学院趣味运动会,并做好具体活动安排以及各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校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加强各班学生对体育锻炼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5.加强与其他院系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七)权益与服务部

权益与服务部是以服务学生为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为宗旨,是联系学生的纽带,和学生切身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部门。

1.维护同学的权益,关注学生动态,深入了解民意,协助学生工作的开展,在能力范围内找相关的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并将信息反馈给学生。组织学院工作人员与广大学生之间进行交流。

2.承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文明教室”的评比活动。

3.对校、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和会议进行会议考勤与纪律维持以及各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二、材料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否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否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否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级团委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三、材料学院学生分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和九江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双重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院党委、行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九江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九江学院学生会章程》,参加九江学院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为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青春正能量;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发挥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整体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发展同各学院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密切交流联系,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四)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具有九江学院学籍,属于材料学院,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五)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

(六)会员应当积极培养公益意识,积极投身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

(三)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委员会是在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委员会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为止。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委员会决定。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在原有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五)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校、学院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学生委员会每学期组建评议委员会,接受主席团成员述职评议。

第十一条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超过三人。在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学生委员会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主席召集。

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一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六)定期组建评议委员会,接受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评议;

(七)代表学生委员会指导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班委会”模式。

(一)各工作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二)各工作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需定期对主席团述职。

第四章班级委员会

第十三条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班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集召开全班大会;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四、材料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五、材料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六、材料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学代会召开情况报道情况:

https://mse.jju.edu.cn/info/1015/2175.htm

七、材料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1.由班级团支部选举推荐,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产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2.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执行主席为大会当然代表。按本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含毕业班)总人数1%比例选举学院代表,当然代表在该比例之外。

3.学院选举代表应该注意党员、团员、民族、男女等方面的比例,力求使学院代表具有真正的广泛代表性。

(1)需包含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本专科学生代表;

(2)各代表团男女比例不得少于学院男女学生比例,至少应有一名女学生代表;

(3)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不得少于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占学院总人数的比例,至少应有一名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总数合理即可,不必均衡各民族)。

4.代表选举产生之后,经筹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后,将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即刻生效。

二、学生代表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校纪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民主作风,能够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5.关心和支持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 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九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成员由学院党委、团委领导、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条 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设评议小组,其成员原则上学院党委、团委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团员青年代表组成。

第四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九江学院材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和主席团成员述职评议每学期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

第六条 述职评议通过总结材料及听取线上述职汇报方式完成。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负责工作开展成效情况,并予以公示。

(二)线上述职汇报,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上进行ppt述职。由由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院党委、院团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六条 述职评议需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九、材料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欧阳效卓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